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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7年 第123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08月21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11号),涉及我省的不合格食品: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敏金氨基酸婴儿配方粉(抽样单编号:GC16000503063 ,规格型号:400克/罐,生产日期:2016-05-20),磷、钙磷比值项目不合格。现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康敏金氨基酸婴儿配方粉产品:

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了供货商及进口商资质证明、报关单、进货及销售单据等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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